新聞說,中國今年平均每日有5,000對夫婦離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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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常常覺得,人類的離婚心態,跟整容沒有兩樣。

那就是:人人都在做,我做也沒所謂。


古時的所謂離婚,叫「休」──男人拿著法律認可的七出之條,你有病無子不孝順老爺奶奶口多舌長偷東西妒忌心重又或天性淫蕩,都可以隨時把老婆休了遣返娘家。

即使有種雙方協議的離婚叫「和離」,也要由丈夫簽署同意才可實行。最終,仍是由男人話事。


後來好多了,夫妻雙方可以持各種原因要求離異各走各路。不過,男的離婚後又一條好漢;女人嘛,就是「離過婚」,市場價值大減,即使往後有人要,也叫做「返頭嫁」(男人再娶就叫「續弦」,好聽到呢!)。


所以,以前的女人並不覺得離婚是甚麼光彩事情,就算覺得老公真係好惡頂好難忍,也傾向選擇吞下去忍下去;即使真的離了,也鮮少周街張揚。小時候沒幾多個同學來自單親家庭,要是知道誰的父母離婚,肯定是班上的大新聞。畢竟,那年代的女人,有幾多個能夠像玉婆一樣穿八次婚紗?


再後來又好多了,離婚這兩字再不是女人口中的禁忌,愈來愈多同學的父母搞離婚,離過婚的女人亦不再是賣剩蔗,大可以如隆過胸割過雙眼皮一樣公諸於世,讓人家讚美你:「做得幾靚噃!」。


無他,離婚只需$999嘛。


簡易的離婚手續,加上女人對自己生命和生活的掌握力提高了,離婚,只不過是一份聲明:「對,我後悔了,現在從頭來過!」


但這只是女權的問題嗎?絕對不止,而是人性的問題──離婚為我們提供一個後悔的機會。在現今社會,要打出這張「後悔牌」實在太過容易,既然有太平門可以走,就不單止會有濫離,也造成濫婚。


換老公」跟「換男朋友」實際上沒有太大差別,可是婚姻這回事,就是有點微妙的commitment成份在內,既然commitment也可以反悔,現代人膽小到甚麼程度,可想而知。


你也像我的朋友T般正在考慮/密謀離婚嗎?雖然因為大家是朋友,不好意思說她惡質,但她實在是太惡質了──她結婚、生孩子,都只是為了「完成自己的人生」,老公和孩子不過是她人生舞台上的布景甚至花瓶,用完就想扔。

 

T的問題在於:結婚、生子她確實都做過了,卻只是「做過」,沒交出過一點真心。這樣去完成人生,會不會太無意義了?


情況有如一些不信任男人的女人,自己又很想做媽咪,於是找個高大靚仔來借種,生出來的那個人兒,真的是人嗎?

 

 

是個小玩具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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